为加强涂装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局不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涂装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局不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至3月13日。粉末防腐涂料工作者必须要了解。
本标准规定了粉末静电喷涂工艺的基本安全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喷粉区工艺安全、喷粉设备及其辅助装置、通风与净化、粉末涂料的贮存和输送、操作与维护安全等。适用于粉末静电喷涂工艺设计及其设备的设计、安装、作业、维修和管理,也适用于粉末静电喷涂工程的验收。静电流化床法、流化床法及其他流化涂装法也可参照执行。
一、 喷粉区工艺安全
喷粉区范围一般应包括:a) 喷粉室、供粉装置(包括循环供粉装置的粉料输送装置、粉料仓及其卸料装置)回收装置、风机、净化装置及与其相连的粉末输送管道;b) 喷粉室开口处各方向 1m 内区域;c) 在喷涂现场存放粉末涂料的场所;d) 排风管内部、空气循环过滤器及其维护结构内部以及其他有可能产生具有爆炸性悬浮状粉尘或堆积状粉尘的区域。划定了喷粉区防火防爆等级、规范了粉末静电喷涂工艺设计、粉末静电喷涂作业场所、照明等标准。重点注意的是,进入喷粉室内所有接触粉末的工件、器具,其表面温度应比其所用粉末引燃温度低 28℃。
二、 喷粉设备及其辅助装置
喷粉室及其相连管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造。喷粉室室体及通风管道内壁应光滑无凹凸缘;应保持喷粉室及其系统内不积聚粉末,未涂着粉末应有组织地导入回收装置。刚性回收装置和基本封闭的喷粉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容积,并设置泄压装置。喷粉室内的静电喷涂器(枪)之电极与工件、室壁、导流板、挂具以及运载装置等间距宜不小于250 mm。工件之间应有足够大的距离,不应相互撞击。自动喷涂系统应与喷粉室、回收装置联锁,发生火情时,应自动停止喷涂并切断粉末回收连接通道。自动喷涂的回收风机与喷枪应采用电气联锁保护。在辅助装置中提到,进入烘干室的工件应避免撞击、振动、强气流冲刷。烘干室内可燃性气体允许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极限的 25%。烘干(固化)室的结构应便于清理积粉。供粉、筛粉装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并应采用粉末不外逸、不易积聚、易清理的结构形式。风机的轴承和其他运载设备的部件应设置防止粉尘侵入的防护装置。
三、 通风与净化
从安全与卫生两方面计算和核算喷粉室的排风量,为确保有足够排风量,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计算:a) 开口面积应包括所有自动与手动操作口、工件进出口、悬链出入口、其他工艺安装孔;b) 喷粉室内粉末最大悬浮量应包括所有自动、手动枪的最大出粉量,但应考虑到沉积到工件上减少的粉量和空喷时未沉积到工件上的粉量,以及供粉器返回喷粉室的悬浮粉量;c)风机排风量应附加 10%~15%系统漏风量;d)喷粉室的铭牌上应标明额定最低排风量。回收装置应采用有效的清粉装置。应配置压差器及其报警装置,当压差大于设定值时,应停止作业。可能接触的部位应采用不发火材料(非黑色金属),风机内部件不应产生摩擦、碰撞,并同时留有足够的间隙防止火花产生。通风管道应保持一定风速,防止粉末和静电积聚。
四、 粉末涂料的贮存和输送
在喷粉区内存放的粉末涂料量应不大于当班所需的粉末涂料。用粉量较大的连续自动喷涂,粉末应贮存在较大的密闭筒仓(容器)内,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a )筒仓(容器)布置在安全隔离带内,隔离带内严禁一切火种和热源进入;b) 筒仓(容器)材料应使用导电材料制作; c) 卸料应防止粉末飞扬、发粘、焦结; d) 筒仓(容器)与喷粉区应设置防止燃烧或爆炸传递的装置。不应将粉末涂料置于烘道、取暖设备等易触及热源的场所。粉末涂料不应与溶剂型涂料及稀释剂存放在一起。粉末涂料输送管道不应积粉,应采用防静电材料。输送粉末管道管径不应过小,并具有足够大的弯曲半径。管道、阀门、管件应采用不易堵塞的结构,管道内壁光滑不宜设置网格等妨碍输送的物体,并防止有外界杂物混入。
五、 操作与维护安全
喷粉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在安装、调试、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同时针对安装、调试、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制定可靠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调试完成后应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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